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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1)奇美電子-奇美電子在美國及中國地區向Sony公司提出專利侵權訴訟
1.事實發生日:99/07/07 2.公司名稱: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奇美電子」)於台灣時間7月7日清晨於美國阿肯色州西區聯邦地方法院(Western District of Arkansas) 對索尼公司(Sony Corp.)提出專利權侵權訴訟。
奇美電子主張索尼公司所生產銷售之數項重要產品,包括Bravia液晶電視、Cybershot數位相機以及數位相框等,侵害奇美電子之專利權;除要求侵權損害賠償外,並要求法院禁止索尼公司販售侵權產品。奇美電子亦同時於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索尼提出相關之專利侵權訴訟。
奇美電子副總暨法務長田正人博士表示:「奇美電子多年來持續投注大量資源於高階平板顯示器產品之技術創新及研發;對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產業夥伴及客戶權益之保護更是不遺餘力。在近期完成三合一合併後,奇美電子智慧財產權的實力已大幅提昇,並且變得更多樣化。此外,為保護奇美電子之全球營運及投資,我們已完成並將持續進行多項策略性智慧財產權規劃與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