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局:歐盟執委會對廣明等8家光碟機商之聯合壟斷行為處以總金額1.16億歐元罰緩
(104/10/23 08:35:45)

歐盟執委會對臺、日、韓、荷光碟機製造商聯合壟斷行為開罰 貿易局呼籲我業者遵守歐盟市場遊戲規則

歐盟執委會本年10月21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對8家光碟機(optical disc drives)製造商之聯合壟斷行為處以總金額達1.16億歐元罰緩。其中我商光寶科技(Lite-On)及飛利浦建興(Philips & Lite-On Digital Solutions)因率先揭露此等聯合壟斷行為,歐盟執委會依據「寬恕告知」(Leniency Notice)條款,豁免100%之罰緩,廣明光電(Quanta Storage)則被處以714.6萬歐元罰緩。貿易局呼籲業者在追求商機之際,需深入瞭解歐盟市場遊戲規則,避免違反歐盟反托拉斯(antitrust)法。

歐盟執委會依據歐盟反托拉斯法,對8家光碟製造商:Philips、光寶科技、飛利浦建興、Hitachi-LG Data Storage、Toshiba Samsung Storage Technology、Sony、Sony Optiarc、廣明光電,就與戴爾(Dell)及惠普(Hewlett-Packard)之桌上型及筆記型電腦相關之採購標案採取之圍標行為,處以總額達1.16億歐元罰緩。

歐盟指控,上述8家廠商於2004年6月至2008年11月間,彼此溝通各自意圖採取之投標策略、分享採購標案之得標結果,並分享其他關於用於桌上型及筆記型電腦光碟之敏感商業資訊;該8家廠商組成互相交流之網絡,訂定計畫以避免在戴爾、惠普之採購供應案中彼此競爭。

我國2014年輸歐盟相關光碟機產品金額約140萬美元,出口全球金額約1,186萬美元,佔我該產品出口全球比重11.8%。貿易局呼籲業者切勿涉入聯合壟斷行為,歐盟執行競爭法極為嚴格,且調查期間不公開,涉案被調查業者防禦不易,必須注意避免觸法。政府一向重視我廠商之國際競爭力,建議我業者在發展國際化的同時,宜強化企業內部有關國際競爭法及貿易法之專業職能。

另為強化業者因應歐美各國之競爭法與反托拉斯調查,本部工業局已成立「經濟部協助廠商因應國外反托拉斯案件專案小組」,持續舉辦與國際反托拉斯法制、實例研析及實務操作相關之宣導與座談,加強國內企業對全球反托拉斯法規之認知與遵法。貿易局並已持續透過全國工業總會舉辦相關競爭法規研討會,協助業者瞭解因應。(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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