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04-06-11 08:45:50 記者 黃玲惠 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6/10表示,有關日經新聞10日報導日本SHARP公司控訴東元公司使用國產之TFT-LCD面板,可能涉及侵權而要求給予假處分乙案,說明如下:
1.本次SHARP公司所採取控訴意在阻止台灣貨品進入日本市場,從而迫使我國面板廠商同意支付權利金。查智財權的侵權控訴已是高科技產業常用的策略,在科技產業早期進入的公司多以智權來阻止後進者。惟我國TFT-LCD廠商近年來不但發展快速,對研發的投入更是不遺餘力,亦已累積可觀的智權,對智權自是十分尊重,故本次SHARP智權的控訴應不會影響我國TFT-LCD產業的發展。
2.本次SHARP公司訴求可能侵權的對象實際上不是東元公司的LCD電視,而是友達光電公司的面板。經洽友達公司表示其生產液晶面板的技術是與日本IBM、松下及富士通合作,並未與SHARP合作,至於本案是否有涉及技術侵權,仍有爭議,事實上四年前起SHARP在台灣、美國及日本已對台灣廠商提智權的爭議案,至今仍未定案。
3.工業局認為SHARP公司對液晶面板產品如有涉及侵權之疑慮,應該找面板廠釐清爭議或協調解決侵權事宜,不應該對下游產品廠商或通路商提出控訴,這也會影響日本消費者使用價廉物美的台灣產品之權利。
4.工業局認為應謀求台日廠商間的合作,共創雙贏,但本案SHARP公司應該以實質涉有疑濾的侵權廠商作交涉對象,並以公平合理途徑來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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