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6/15起執行加工食品強制標籤規定
(112/06/13 10:26:25)

哥倫比亞自2023年6月15日起執行加工食品強制標籤規定

哥倫比亞共和報(La Republica)報導,依據哥國衛生部2022年12月13日第2492行政命令執行2021年第2120號法令規定,建立加工食品標籤規範,將於2023年6月14日生效,所有加工垃圾食品都必須有明確內容成份標示,否則商品將於6月15日被強制下架,及遭主管機關哥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INVIMA)處以最高1萬倍基本工資之罰款(116億哥幣披索)。

除罰款外,可處以停部分或全部暫停營業或服務;沒收商品;銷毀商品;以及凍結或暫時停止銷售或使用產品。標示之圖樣為黑色背景和白色邊框八角形符號,並且內容必須標示過量,飽和脂肪或反式脂肪、鈉或糖或含有甜味劑等資訊,產品將有一個以上八角形符號標示。此外,在同一符號中,哥國衛生部字樣MinSalud一詞必須以白色字母方式顯示。

該法規旨在告知消費者包裝食品中添加之糖分、飽和脂肪、鈉和卡路里之含量,2022 年第 2492 號決議適用於所有供人類消費的本國和進口食品,惟對於特殊醫學用途食品、草本水果茶、脫咖啡因茶和速溶茶等產品除外。規定當產品帶有一個或多個正面警示標籤時,一律不得作出營養特性標示聲明。

對於可回收容器,自發布之日起,將授予五年期限執行標籤規定。標籤總面積大於 77 平方公分之可回收玻璃容器中的產品必須包括:二維條碼、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消費者可以在其中看到營養信息表、警告標籤和正面產品營養聲明等資訊。(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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